您好!欢迎来到一法通!

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未婚生子女上户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0-08-29 15:37:11 浏览: 来源:1法通
  有很多人都有未婚生子的情况,这不仅仅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也会给孩子上户口带来一定的麻烦。要是孩子是婚生子的话,上户口非常的容易,
  有很多人都有未婚生子的情况,这不仅仅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也会给孩子上户口带来一定的麻烦。要是孩子是婚生子的话,上户口非常的容易,但未婚生子上户口就难很多了。那么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请跟随一法通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未婚生子女上户需要哪些材料?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但办理入户手续时,入户者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并且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给未婚生的子女上户口流程如下:

  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注意:各地的地方规定及受理单位有所不一样,详细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未婚生子女上户需要哪些材料?

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未婚生子女上户需要哪些材料?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1、《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1、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2、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未婚生子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享受继承权等同于婚生子女的权利。不受歧视,还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事实婚姻要拿结婚证才成为合法婚姻。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3、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