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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资产:让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时间:2020-07-31 18:18:44 浏览: 来源:1法通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巧妙运用《限制高消费令》,成功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实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巧妙运用《限制高消费令》,成功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2019年末,通化某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与林某、卢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通化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判决为林某偿还原告通化某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货款6万余元并自2019年1月1日起至还清所有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负担欠款的利息;卢某对上述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林某、卢谋二人以名下无财产为由迟迟未曾还款,案件于2020年5月进入执行阶段。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当地企业利益,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化县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抓紧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同时委托当地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由于被执行人常住地远在江西,且因疫情影响导致执行法官无法前往当地,执行法官便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行、高消费、冻结资产的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官及通化某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希望双方达成和解,并做出将分期偿还欠款的承诺。

  采取“限高令”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一种间接执行措施,这一举措让被执行人主动偿还了欠款,提高了执行效率,是破解“执行难”的法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