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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险就不用发产假工资吗?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领吗?

时间:2019-12-04 13:53:46 浏览: 来源:1法通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那么有生育险就不用发产假工资吗?我国怎么规定的?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那么有生育险就不用发产假工资吗?我国怎么规定的?下文一法通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有生育险就不用发产假工资吗?

有生育险就不用发产假工资吗?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领吗?

  案情简介:

  卢女士算是公司老员工,她五年前就进入物流公司工作。前年,卢女士怀孕,当年7月,公司批准卢女士休产假135天。当时,公司为卢女士缴纳了包含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费。

  产假期间,卢女士实际自生育保险基金领取了生活补助1500元和三个月的生育津贴9318元,合计10818元。不过,公司在产假期间,没有向卢女士支付工资。

  去年3月5日,卢女士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离职之后,卢女士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要求公司支付少付的产假期间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4094元。后来,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卢女士的大部分请求。

  不过,公司不服裁决,近日起诉到了湖里区法院。公司起诉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规定为卢女士支付了足额的生育保险。卢女士在法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因此,公司不应承担卢女士法定产假期间的产假工资。

  另外,公司还认为,法定产假之后,公司及时足额支付了卢女士工资,不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因此,卢女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4094元。

  针对公司的说法,卢女士反驳说,产假期间,社保中心仅支付了三个月的生育津贴。但实际上,公司批准她享有四个半月的产假。因此,公司还应支付一个半月产假期间工资4348元。同时,由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所以卢女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4094元。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卢女士胜诉,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判决要求公司支付一个半月的产假工资4348元和经济补偿金14094元给卢女士。

  法官说法

  产假超过三月,单位要发工资

  法官分析说,本案当中,女职工卢女士经单位批准享有135天的产假,但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仅支付三个月的生育津贴。因此,对于生育保险基金未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女职工支付一个半月的产假工资。

  另外,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卢女士支付工资,卢女士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判决支持。

  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领吗?

有生育险就不用发产假工资吗?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领吗?

  两者不一样。生育津贴是基于两个事实——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员工合法生育”。所以其应该享受的产假待遇,是员工不提供劳动也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产假津贴支付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而产假工资是基于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后企业应当支付的报酬,工资支付的主体是公司。所以,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

  生育期间的工资,由于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发放的。职工在享受法定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根据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给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待遇。刚才说了,是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如果女职工的工资低了怎么办?是不是应当给单位交回去?高了呢?实际上根据我们的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女职工的原工资低,这是给职工的一种生育待遇,不可能交给单位,那么女职工占便宜了。如果女职工的原工资高呢?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障生育女职工产怀孕期间,产假期间以及哺乳期期间的工资待遇不降低。所以如果生育津贴低了,就要把差额补上。

  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它是两个概念,简单来说,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所在的公司发放,而生育津贴是由社保局生育基金统筹发放。而能不能领双份,这要看公司规定了,土豪的公司不在乎钱当然可以领双份,但是现实中听到以及看到的这样的情况很少很少,大部分公司则是要么按直接按生育期间的工资发放,要么按生育津贴发放,两者之间就高不就低。

  女职工生育后,要求女职工发住院发生的费用和出生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系列材料交到公司,公司上报社保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者生育津贴。同时报销生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津贴标准为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X国家规定生育天数。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下发后公司从她的生育津贴中扣除生育期间的应发工资后发放给生育者。有的单位确实很土豪,既发放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同时也给职工上报生育津贴。拿到了双份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