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法通!

缓刑即可任逍遥?不服监管被收监

时间:2020-08-04 09:05:49 浏览: 来源:1法通
  缓刑即可任逍遥?不服监管被收监  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对原判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它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

  缓刑即可任逍遥?不服监管被收监

缓刑即可任逍遥?不服监管被收监

  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对原判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它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体现。正确适用缓刑,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有利于犯人家属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但总有些无知分子认为缓刑即是“免死金牌”,在缓刑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认为缓刑起不到威吓作用,反而愈加猖狂。殊不知,一旦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监督管理的规定,将面临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的后果。

  【案例释法】2018年,上官某某伙同他人,冒充投资顾问等专业理财师身份,利用安徽某平台与虚假广告推送,使受害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主动与其联系。诱导被害人开户入金后,进一步向被害人发送盘后股、虚假的盈利截图,引诱被害人在交易平台投资。接下来,诈骗团伙将通过设置止盈止损点、反向操作、多次操作等诈骗手段,骗取被害人在该平台内交易产生的巨额手续费和客损,共同实施诈骗。通化县法院于2018年末,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上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原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

  【缓刑即可任逍遥?】

  然而,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上官某某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其均不接受监督和管理。现已脱离监管时间已超过一个月。执行机关司法局于2019年9月25日书面建议本院撤销对罪犯上官某某的缓刑。

  【不服监管被收监】通化县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上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未按规定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脱离监管已超过一个月,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撤销刑事判决中对罪犯上官某某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上官某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此次对上官某某的收监执行,彰显了司法局与法院依法严格管理的决心,凸显了缓刑刑罚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同时对缓刑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对强化罪犯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何博伦 1884409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