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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确定?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时间:2021-09-19 14:34:52 浏览: 来源:1法通
  解除合同是合同当事人都有权行使的一项权利。对于解除合同来说,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解除了合同都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合
  解除合同是合同当事人都有权行使的一项权利。对于解除合同来说,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解除了合同都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合同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一法通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何确定合同违约金的具体内容。

  2021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确定?

2021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确定?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民法典》在违约金方面规定: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必须是约定的,不承认法定的违约金,因为在新的民法典之前,我们一直有法定违约金存在。

  2、因为民法典它强调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条款,因此它是优先于损害赔偿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应该放在第五百八十四条的前面,道理就是先有违约金,然后才有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我们按照合同自由原则为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补救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数额。

  3、约金主要是补偿性的。民法典114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专为迟延履行而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此为例外。当然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惩罚性违约金。

  4、任何违约金一经约定,都是有效的,法官、仲裁庭无权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否则无异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侵犯,不合合同自由原则。以据民法典114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有二:

  一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二是必须要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庭无权径自作出调整。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的支付情况首先可以由合同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只要违约方没有异议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执行。但是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认为约定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可以根据实际的损失来适当调整违约金的相关比例。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

  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

  3、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货物发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并付给托运人已发生的货物进港短途搬运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港口费用和船舶待时费用。”

  4、在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果债务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他要么不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要么自己独享主张权利后而取得的利益,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一)、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三)、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四)、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五)、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