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法通!

2024年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最新

时间:2024-03-27 22:03:26 浏览: 来源:1法通
  2024年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最新  私分罚没财物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

  2024年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最新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最新

  私分罚没财物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分罚没财物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