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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裁员对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时间:2020-08-28 13:54:52 浏览: 来源:1法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等的情形时,可以通过裁员减少经营成本的,但裁员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那么公司裁员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等的情形时,可以通过裁员减少经营成本的,但裁员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那么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裁员对赔偿不满意怎么办?下面由一法通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裁员对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裁员对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裁员对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用人单位裁员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赔偿不满意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应该如何合法裁员?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