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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修改将加速或将启动试点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2019-07-19 09:15:19 浏览: 来源:1法通
 中国的破产法因为只涉及企业破产,并未提到自然人破产,一直被认为只是“半部破产法”,而这一局面将发生改变。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中国证券报获悉,下一步,破产法修改将加速,个人破产法是重点,有可能将在部分地方启动试点。

  

破产法修改将加速或将启动试点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

  据中国证券报独家获悉、中证网多家报道,我国首个个人破产制度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22日就有报道称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动出台强制执行法,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此次明确了试点时间,预计将更加切实的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对此有些人或许会疑问,随着个人破产制度的到来,以后欠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投资者的利益如何保障呢?

  债务人群分类

  “破产”与债务有关,就现行的《民法通则》来看,针对个人的债务有如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这条规定有三层含义:一,有债就应还;二,实在偿还不起的可以走合法途径协商通过延长期限等分期偿还;三,有钱不还则应当被强制执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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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第三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在法律上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具有履行还款的能力却不履行,因此从去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惩戒老赖的相关规定,对于信用社会的建立、合理合法的债权诉求得到履行有极大意义。

  投资者权益保护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惩戒“老赖”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铜板街创业逾六载,一直依法合规经营、以诚信为本,尤为注重保护投资者权益。

  铜板街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签约“共筑金融风险防线 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2018年8月23日,以“共筑金融风险防线 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为共同目标,铜板街等首批12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法研院”)签约。签约企业可实时查询来自法研院权威、合规、及时、全量的司法数据。无疑,这对12家签约企业不断提升的风控能力是一次强助攻。任何一家依法合规经营、诚信为本的企业,都将从诚信社会中获益匪浅,自然也有义务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为此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4月,铜板街和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对接、验证存量数据工作已基本完成,增量数据的报送、查询工作也正有序展开。这将进一步提升铜板街的风控能力,使铜板街的稳健升级。

  Part.2

  惩戒老赖需要全社会合力,那么对于实在无力偿还个人债务的个人,又当如何纾困?

  

破产法修改将加速或将启动试点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

 

  如果细心考量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启动试点的时间,就能看出里面大有玄机。去年下班开始,以今年春新版征信报告的出炉为契机,在信用社会的大环境下,个人征信正在全面铺开。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相当于强化“基础设施”,将直接作用于风控能力的提升。

  随着个人征信的全面铺开,老赖必将无所遁形。同时,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有更完备的数据库去筛选客户,避免陷入“过度借贷”无力偿还的多输局面。

  因此,个人破产制度启动试点,实际上针对的是很特殊的一部分人群。

  

破产法修改将加速或将启动试点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最高院工作报告,执行案件中,约43%的案件为“执行不能”案件,即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

  换句话说,即使主观上想还,这部分人也无力偿还。对这类人强制执行,既无法解决债权人的诉求,也阻碍了个体债务人重新再来的机会,同样是一种多输局面。

  而个人破产制度,包含了财产清算偿债、约定长期还款、全部或部分债务免除、若干年内消费受限等多项内容,并非纵容欠债,恰恰是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个机会,把他们从无休止的债务中拯救出来,给他们新生的机会。

  伴随着信用社会的全面建立,与其担心个人破产制度对还债意愿的消解,倒不如说是对现行的“不完整的破产制度”的一个补充。

  以个人征信铺开和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为标志,我国经济社会个人权益实际上正在变得更数据化更体系化更加规范和合理,恰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