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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和处罚规定2021

时间:2021-10-22 16:10:11 浏览: 来源:1法通
  生产经营总避免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和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安全事故也是有等级区分,下面,就问法律
  生产经营总避免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和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安全事故也是有等级区分,下面,一法通网小编和大家一起在下文中一起了解一下安全责任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是怎么样的吧,欢迎阅读。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和处罚规定2021

  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1、报告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及时医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提交事故经过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伤(或中毒)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等。构成重伤事故的,由安监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处理。

  2、接待举报:对前来举报事故单位的要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对企业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对于因医疗费用、伤者补贴等,双方发生争议的,填写《受伤事故案件送达书》及《工伤事故报告书》一并移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3、事故调查:对立案调查的重伤事故,要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执行,要组成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责成事故单位将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事故经过报告等材料上报调查组。责成事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事故调解:对未造成伤残等轻微工伤事故,经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安监部门予以调解处理、签字备案,减少诉讼程序。

  5、事故处理:安监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并执行。处理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未及时上报,经查实,由区安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瞒报责任。事故结案后,将事故报告书等材料移交劳动仲裁机关。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者。对主动上报工伤事故并积极配合调查的单位,从轻处罚,对瞒报、漏报事故的单位,对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单位,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道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版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权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处罚规定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