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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效吗?父母遗嘱中拆迁安置房能公证吗?

时间:2021-09-27 15:48:01 浏览: 来源:1法通
  安置房是拆迁征收部门给予被安置人的经济补偿,安置房办理了产权登记的,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安置房所有人死后,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
  安置房是拆迁征收部门给予被安置人的经济补偿,安置房办理了产权登记的,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安置房所有人死后,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没有效的?父母遗嘱中拆迁安置房能公证吗?一法通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效吗?

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效吗?父母遗嘱中拆迁安置房能公证吗?

  民法典规定,签订的安置房遗嘱,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父母遗嘱中拆迁安置房能公证吗?

  父母订立遗嘱对拆迁安置房进行处分的,继承人可以对遗嘱继承申请公证,但只能证明遗嘱继承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继承安置房后,还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拆迁安置协议可以遗嘱分配吗?

  拆迁安置协议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