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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初犯没事故怎么判?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0-12-30 14:57:31 浏览: 来源:1法通
  俗话常说要致富先修路,一个国家的交通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的经济壮况,而我国目前处于发展中国家,且人口众多,交通问题一直是我国最
  俗话常说要致富先修路,一个国家的交通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的经济壮况,而我国目前处于发展中国家,且人口众多,交通问题一直是我国最为重大的问题。所以,我国相关的交通法案中针对酒驾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那么,醉驾初犯没事故怎么判?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就问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醉驾初犯没事故怎么判?

醉驾初犯没事故怎么判?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醉驾者不得直接逮捕,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醉驾无事故判决流程

  1、交警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如果司机的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会让司机进行抽血检验。

  2、如果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司机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并对司机做出处罚。

  3、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将案件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处理,交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4、不起诉的,犯罪人将由法院判处相应的行政处罚;

  5、起诉的,法院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判处相应的行政处罚;

  6、判处结束后,将立即对犯罪人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