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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

时间:2020-12-16 16:25:30 浏览: 来源:1法通
  我们都知道,经过公证的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公证遗嘱也需要一定条件才能生效的。那么,很多人或许会有些疑惑,公证遗嘱生效
  我们都知道,经过公证的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公证遗嘱也需要一定条件才能生效的。那么,很多人或许会有些疑惑,公证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的呢,以及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针对这些问题下面由一法通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

  公证遗嘱是可以撤销的,我们要通过哪些途径,哪些方法来撤销公证遗嘱呢?话不多说,现在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通过小编的讲解,大家能够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充分的理解。

  遗嘱人如果因为经济情况很糟糕,身体患了重大疾病等原因不得不转让或者是出售自己的遗产,那么这个时候他可以要求变更遗嘱。

  如果遗嘱人发现自己的继承人并不是真心实意的对待自己,甚至对自己有虐待,遗弃等现象,他并不想把遗产给遗产继承人。这个时候是可以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公证遗嘱的。

  如果遗嘱人发现自己所立的遗嘱中某一遗产发生的变化消失等,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可以申请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的。

  不管是哪种原因,什么情况,只要遗嘱人觉得遗嘱有什么不妥之处,都可以申请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公证员也应该尽量的帮助和支持遗嘱人的做法,这样才有利于遗产继承的合法合理,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遗嘱人需要采取一些什么措施才能够变更或者是撤销公证遗嘱呢?

  他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去提出申请。还需要带上自己的一些详细资料证明,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遗嘱人申请变更遗嘱的意图必须是自发的,不受任何人威胁的。

  当然,遗嘱的内容也不是随意变更或者是撤销的,公证处需要看遗嘱的内容是否有不妥之处,是否可以被撤销。

  如果并没有类似的情况,那么公证处也没有必要对遗嘱进行撤销。在办理遗嘱变更或者撤销时,应该有两名及以上的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如果遗嘱人患有智力障碍,需要对其行为进行录像,对其话语进行录音。必要时还会对遗嘱人进行指纹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