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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时间:2020-12-10 11:42:48 浏览: 来源:1法通
  生活中家庭暴力并不罕见,由于个人性格缺陷,这种行为让许多无辜的人受害也让许多家庭无法得到幸福。今天就问法律小编要为您解决家庭暴
  生活中家庭暴力并不罕见,由于个人性格缺陷,这种行为让许多无辜的人受害也让许多家庭无法得到幸福。今天一法通小编要为您解决家庭暴力离婚后的相关问题如: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家庭暴力受害者分割财产时能受到哪些照顾?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因家庭暴力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会作出处理。一般来说,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受害人所作牺牲予以补偿与照顾。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家庭暴力受害者分割财产时能受到哪些照顾?

  1、一般要求

  法官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如果发现存在家庭暴力,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

  2、财产利益受影响时的补偿与照顾

  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

  3、受害人所作牺牲的补偿与照顾

  受害人向加害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资金支持,或支持加害人开拓事业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无论当初自愿与否,如果这种牺牲可能导致受害人离婚后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生活条件降低的, 在财产分割时应当获得适当照顾。

  4、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无论家庭暴力行为人是否已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均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5、适当照顾的份额

  符合上述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况的受害人分割共有财产的份额一般不低于70%;针对加害人隐藏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的份额一般不低于80%。

  6、家务劳动的平等对待

  在家务劳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当事人,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