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我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第3310号的当事人谢湘春,于2015年9月23日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的第3310案件至今当事人及家人未曾接到或看到二审判决书。当事人曾于庭审后的三个月曾电联中院书记员林加仁的代理,在这之后我也多次联系电话号码为5306811而此电话非常难接通。我想知道诉讼到中院的案件为何迟迟未有结果?2016年10月当事人外出却被告知限制高消费。一个物业公司随意涨物业管理费、掠夺业主向水务集团缴交水费的权力、变更物业名称华丽转身、打击报复业主、严重破坏绿化、迟迟不处理业主投诉等我们普通老百姓作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谁来作保障!法律文书送达程序???????????????
回复内容:你的代理人有收到吗?法院的卷宗有留底记录如何送达裁判文书。对判决书还不服,依法有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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