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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赡养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

时间:2019-09-10 16:12:32 浏览: 来源:1法通
 在婚姻家庭之中,有时候兄弟姐妹可能会对于赡养父母的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处理赡养纠纷的原则有哪些呢?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下面就问法律网小编为你介绍处理赡养纠纷的原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处理赡养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处理赡养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

  1、法定义务原则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关心、呵护和帮助老年人,不仅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亦是法律赋予每个子女的责任。上述一系列法律条款,为我们正确及时地处理赡养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基础上的,二者之间是相互对应,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在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规定的同时,亦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父母从小就将子女遗弃,那么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没有赡养的义务。另外,如果父母对子女其他犯罪行为,成年子女对父母亦失去赡养的义务,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3、调解原则

  赡养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原、被告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身份、血缘等关系,争议的内容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涉及更深层的情感、心理等复杂因素。当事人内心更多的是希望既能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又不伤和气,不撕破脸面,调解成功后社会效果往往比较好。在调解过程中,要结合中华民族养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及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

  4、加强精神赡养原则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老年人衣食无忧,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的子女能多和他们聊聊天、叙叙家常,沟通交流一下思想感情,享受天伦之乐,但由于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子女和老人谈心交流的时间较少,老人的孤独感增强。这就要求子女不仅在物质上对老年人予以帮助,而且还要给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作为子女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探视老年人,给予生活精神上的关心帮助,在老人生病时给予医治并适当陪护,不虐待遗弃老人,不能限制老年人的生活及人身自由,不侮辱、伤害老年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

处理赡养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

  做好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是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是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赡养纠纷固有的特点对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尽量减少对调解工作的不利影响,以期做到提高赡养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切实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此类案件的调解,可以利用以下几个技巧:

  1、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都到场,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

  2、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对调解工作而言,其主要目的就是赡养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但对赡养纠纷而言,往往又牵扯到其他家庭矛盾纠纷。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将重点放在赡养纠纷的履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切入点,有时也有必要解决当事人的其他家庭矛盾纠纷。这就要求我们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既要注重调节效果,也要讲求工作效率。

  3、强化为民思想,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许多赡养纠纷中的老人行动不便,为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我们可以到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调解,不仅可以方便当事人,还可以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作用。

  4、找准法律和道德的结合点。不履行赡养义务既可以由法律来调整,同时也受到道德的约束。在调解中,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

  赡养纠纷处理的相关案例及分析

  基本案情:

  xxxx年xx月,xx市法律援助中心xx工作站工作人员接待了王老夫妇。老两口已经年过70,独自生活在村里老宅,儿子在镇里开厂,女儿嫁到了xx市,结果两老的赡养问题成了大问题,经过村委会的多次调解未果,现在只能求助诉讼希望解决问题。

  接到两老的法律需求后,xx市法律援助中心xx工作站立刻将案件转送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绿色通道”将案件快速审批、当日受理并指派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承办该案。

  律师分析:

  经过实地走访,发现这起简单的赡养纠纷原来另有隐情——王老的儿子王x并不是两老的亲生子。xxxx年8月,长年未能生育的王老夫妇收养了王大,以承后嗣;结果xxxx年xx月时王老夫妻生下了女儿王小。养子与亲女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发生过摩擦。王x觉得王老夫妇偏心且自己已在能力范围内进行了回报,反倒是王小嫁到了xx条件更好应该照顾自己的父母;而王xx认为王老夫妻含辛茹苦的将王x养大,现在王大反口以自己是养子为借口不履行赡养义务违背了法定的赡养义务。

  因为主要是赡养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律师本着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累的想法,还是选择尽量调解,以诉讼为最终手段的原则。办案律师先后两次到xxx加工厂想与王大沟通,但王x据不接受调解。

  法院判决:

  最终办案律师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王x未提交答辩状、未提交证据,亦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王x、王小从xxxx年x月x日起,每人每月支付王老夫妻赡养费xxx元,于每年x月xx日、xx月xx日前付清该半年应付赡养费;王老夫妻今后的医疗费用(凭医疗机构正式有效票据)由王大王小各负担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