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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通常这样逼迫员工离职,降薪、调岗都是小场面

时间:2020-04-14 08:48:15 浏览: 来源:1法通
  因受到疫情影响,让本应正值春季招聘高峰的企业,打消了招人的想法。  大量民营企业不堪重负破产注销,很多企业虽然坚持下来,也为了
  因受到疫情影响,让本应正值春季招聘高峰的企业,打消了招人的想法。

  大量民营企业不堪重负破产注销,很多企业虽然坚持下来,也为了节省开支停止招聘新人,甚至大规模的裁员。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论是企业裁员还是决定提前解散,都应当向被裁、被解除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倒闭注销或是大规模裁员,很容易产生群体性的劳动纠纷,就是源于经济补偿的支付问题。

  有一些企业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会提前用一些“技巧”,让员工自己离职。

  公司常用的裁员手段有哪些?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员工通常又是怎样应对的呢?

用人单位通常这样逼迫员工离职,降薪、调岗都是小场面

  1、全员降薪共度困难

  “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这源于网上的一个段子,现在一些用人单位直接拿来呼吁员工自愿降薪。

  在疫情期间,网上有很多员工抱怨公司的降薪行为,因此而离职的不在少数。

  首先企业高管自愿降薪,然后要求所有员工共同克难。有些员工在碰到公司降薪的情况下,内心会冒出想要辞职的想法,员工主动辞职,公司就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企业与员工协商降薪,是合法行为,前提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并签订相关的协议。

  比较有法律意识的员工,不会签这样的协议文件,只要不签字,企业降薪即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再一次提出离职,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调岗、换工作地点

  职工上班不仅是赚工资,还得要做自己擅长、有兴趣、有发展的工作。

  用人单位把职工调到员工不喜欢或是与自身职业发展不相关的工作岗位,亦或是将员工调往外地,使之生活产生不便,员工也会产生离职的念头。

  然而,懂法的员工就会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都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对员工调岗、调换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且重新签合同或签补充协议,单方调岗员工可以拒绝。

  3、加大考核制度,末位淘汰

  很多公司会制定难度极大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标非常难以完成,无法完成指标,工资自然就会少很多,实则是在逼迫员工主动辞职。

  还有一些公司,原来实行的是“末位淘汰制”,就是解雇销售业绩在团队末位的员工。现在改为倒数十位淘汰,一次性就淘汰十名员工。

  这样高强度的压力下,很多员工忍受不了自然而然的会选择离开公司。

  对劳动法律稍有了解的员工就会知道,很多单位执行的“末位淘汰制”,本来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倒数十位淘汰更是违法行为,淘汰的员工都可以要求违法解除的赔偿。

  4、施加精神压力,工作变煎熬

  很多公司裁员的时候,都会先让人事过来好言相劝,希望员工能够主动提出辞职,然而在遭到员工拒绝后,就会想出各种办法,让员工上班很不舒服。

  比如说让其他同事孤立该员工,让每个人都刻意疏远他。

  或是把员工本来的工作全部分配出去,然后让员工去做一些打杂的事情。

  亦或是没事找事,明明做的事情都没问题,但领导就是不满意,当着很多员工的面大声呵斥……。

  对于劳动者来说,证据收集是维权的关键,在知道公司要辞退我们的时候,聪明的员工一方面收集证据,另一方面寻新的工作机会,无论是否提起劳动仲裁维权,都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