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法通!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条件?

时间:2020-12-25 09:15:21 浏览: 来源:1法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12年8月31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12年8月31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